来源:艾特贸易2017-06-05
简介(1) 负责省内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指导工作。 (2)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程、标准和导则等文件,结合具体情况,编制本省自动化系统的运行规程或检验规程。 (3) 参加审核省调
(1)负责省内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指导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程、标准和导则等文件,结合具体情况,编制本省自动化系统的运行规程或检验规程。
(3)参加审核省调和所辖地调的自动化系统的规划和设计。
(4)参加审核省调所辖范围内新建、扩建工程中自动化部分的设计。
(5)监督自动化设备与厂、站一次设备同步投入运行。
(6)负责省调侧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运行和维修。
(7)参加或负责审批省调所辖范围内自动化系统年度更改工程。
(8)负责所辖范围内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并定期上报和下发。
(9)参加省内自动化系统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及时上报。
(10)编制和审核管辖范围内自动化设备的年度定检计划并及时审批计划外的临检。
(11)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省内所辖自动化系统的考核、评比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经验交流、培训等工作。
(12)负责省调侧自动化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必要时参加或组织所辖范围内新设备的验收。
(13)与有关调度互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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