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艾特贸易2017-06-05
简介蓄电池充放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初充电及首次放电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进行,不应过充或过放。初充电期间,应保证电源可靠。在初充电开始后 25h 内,应保证连续充电,电
蓄电池充放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初充电及首次放电应按产品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进行,不应过充或过放。初充电期间,应保证电源可靠。在初充电开始后25h内,应保证连续充电,电源不可中断。
(2)充电前应复查蓄电池内电解液的液面高度。
(3)电解液注入蓄电池后,应静止3~5h,待液温冷却到30℃以下时,方可充电,但自电解液注入蓄电池内开始至充电之间的放置时间(当产品无要求时),一般不宜超过12h。
(4)碱性镉镍蓄电池注入电解液后,应静置2h,经检查全部电池上出现电压(大于0. 5V),方可充电。
室内风扇电机和霍尔元件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