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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防雷系统设计

来源:艾特贸易2017-06-05

简介(1) 钢油罐必须做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 30m ,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 Ω。钢油罐的防雷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静电接地装置。石油库内防雷接地

    (1)钢油罐必须做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钢油罐的防雷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静电接地装置。石油库内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保护接地,宜共用一个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宜大于4Ω。

   (2)储存易燃油品的油罐防雷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装有阻火器的卧式油罐的壁厚和地上固定顶钢油罐的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4mm时,不应装设避雷针。铝顶油罐和顶板厚度小于4mm的钢油罐,应装设避雷针(网)。避雷针(网)应保护整个油罐。避雷针(网、带)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②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不应装设避雷针,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导线做电气连接。浮顶油罐连接导线应选用横截面不小于25mm²的软铜覆绞线。对内浮顶油罐,钢质浮盘油罐连接线应选用横截面不小于16mm²的软铜覆绞线;铝质浮盘油罐连接导线应选用直径不小1.8 mm的不锈钢钢丝绳。

    ③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室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并应和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用。但是此接地装置与独立避雷针接地装置之间的距离应满足规定要求。接地干线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④地上非金属油罐,应装设独立避雷针(线),油罐的金属附件和罐体外露金属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当电气连接有困难时,整个罐顶应采用直径不小于8mm的圆钢做成不大于6m×4m的网格加以铺盖并接地。这一接地装置和独立避雷针接地装置不能合用,并应保持规定的距离。

   (3)储存可燃油品的钢油罐,不应装设避雷针(线),但必须做防雷接地。

   (4)装于地上钢油罐上的信息系统的配线电缆应采用屏蔽电缆。电缆穿钢管配线时,其钢管上、下两处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5)油罐上安装的信息系统装置,其金属的外壳应与油罐体做电气连接。

   (6)甲、乙类油品(原油除外)作业场所,如地面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人工洞石油库的洞口处以及覆土油罐的入口处等,应设置专用的导静电手握体或手柄,手握体或手柄应可靠接地。在一级场所及油罐上作业时,应穿防静电鞋和防静电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