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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事故及异常处理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来源:艾特贸易2017-06-05

简介(1) 变电站事故及异常的处理,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现场运行规程、现场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以及各级技术管理部门有关规章制度和反事故措施的规定。 (

    (1)变电站事故及异常的处理,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现场运行规程、现场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以及各级技术管理部门有关规章制度和反事故措施的规定。

   (2)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发生事故时,各级值班调度员是处理事故的指挥人,通过值班负责人指挥现场事故处理。除必要的应急处理外,事故处理的全过程应在调度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变电站运行人员与值班调度员要密切配合,处理要迅速果断。

   (3)事故及异常处理过程中,运行人员应坚守岗位,沉着、冷静、果断、认真监视表计、信号指示并做好记录,对有关电气设备、保护、自动装置等进行认真仔细地检查,以便正确判断故障的性质及范围。

   (4)发生事故时,运行人员应迅速向有关值班调度员汇报,准确简要汇报事故发生的站名、时间、现象、设备名称及编号、跳闸断路器、信号报警、继电保护和自装置动作情况、频率、电压、潮流的变化、设备检查情况等。

   (5)在处理事故时,对系统运行方式有重大影响的操作(如改变电气接线方式等),应得到值班调度命令许可后才能执行。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在紧急情况下有些操作项目可不需等待调度命令而自行处理,待任务结束后再向调度汇报,这样的操作项目主要包括:

   1)将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设备停电。

   2)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3)当站用电部分或全部停电时,恢复站用电源。

   4)当母线停电时,除应保留规程规定的主电源断路器外,将该母线上其他断路器拉开。

   5)电压互感器熔断器熔断时,可将有关保护或自动装置停用,以便更换熔断器。

   6)低频减载等安全自动装置应动作而未动时,应立即手动拉开应跳的断路器。

   7)规程明确规定的可不等待调度命令自行进行处理的任务。

   (6)事故及异常发生时的各信号、表计指示、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运行人员检查及处理过程均应详细记录。

   (7)发生事故和异常时,变电站运行人员应正确执行值班调度员和值班负责人的命令。运行人员如果认为调度命令有误,应该先指出,并做必要的解释。如果值班调度员认为调令正确,运行人员要立即执行。如果确认该调令直接威胁人身及设备的安全,那么现场运行人员必须拒绝执行该项调度命令,并将拒绝执行凋令的理由报告值班调度员和上级领导。

   (8)事故处理时,必须严格执行发令、复诵、汇报、录音和记录等制度,并使用统一的术语。发令人发出事故处理的命令后,要求受令人复诵自己的命令,受令人应将事故处理的命令向发令人复诵一遍。如果受令人未听懂,应向发令人问清楚。命令执行后,应向发令人汇报。为便于分析事故,处理事故时应录音。

   (9)事故处理中,若下一个命令需根据前一个命令的执行情况来确定,则发令人必须等待命令执行人的汇报后再定,不能仅根据表计的指示、信号等判断命令的执行情况。

   (10)事故现场隔离后,可否试送电、断路器跳闸次数的限值、重合闸能否再用,应根据可靠的依据而定。

   (11)事故紧急处理中的操作,应注意防止系统解列或非同期并列。对于联络线应经过并列装置合闸,确认线路无电时,方可将同期解除后合闸。无并列装置的,应确知线路无电或无非同期并列的可能时方可合闸。

    (12)加强监视,注意检查故障后电源、变压器的负荷,防止因故障导致负荷转移,使其他设备负荷增大而使保护动作,及时联系调度消除过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