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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统一”距离保护装置的主要技术要求是什么

来源:艾特贸易2017-11-22

简介(1) 装置采用三段式,以Ⅰ、Ⅱ段切换,Ⅲ段独立的六个方向距离元件组成作为基本方式。Ⅲ段元件也可选用负(或正)偏移的距离元件。 (2) 整组保护用电流式启动元件作启动控制,以

    (1)装置采用三段式,以Ⅰ、Ⅱ段切换,Ⅲ段独立的六个方向距离元件组成作为基本方式。Ⅲ段元件也可选用负(或正)偏移的距离元件。

   (2)整组保护用电流式启动元件作启动控制,以防失压误动作。电流式启动元件可采用三段式负序电流或增量、相电流差突变,并辅之以零序电流或增量作为启动量。启动元件的动作应尽可能地快速,以保证同时三相短路时可靠启动,并同时考虑谐波影响问题。

   (3)整组保护用一个启动执行元件和相应回路控制作为基本方式。

   (4)启动元件动作后,应能实现对Ⅰ、Ⅱ段的振荡闭锁控制。

   (5)当系统振荡时,应在启动元件尚未动作,而Ⅲ段距离元件或按正常负荷电流整定的辅助相电流元件动作时,立即对Ⅰ、Ⅱ段的跳闸回路实现闭锁,并应在振荡平息后才解除闭锁。

   (6)在保护装置交流电压回路末端装设电压回路断线动作元件。当交流电压回路断线时,延时将保护装置跳闸回路自动闭锁,并发出信号;当任一距离元件因内部不正常,或因过负荷而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发生误动作时,也应延时启动该闭锁回路。闭锁回路只能由手动复归。

   (7)Ⅰ、Ⅱ段与Ⅲ段应有各自独立的出口跳闸继电器,通过跨线可以使该两出口继电器并联工作。

   (8)Ⅰ、Ⅱ段启动出口继电器的回路设分段跨越;出口跳闸触点输出设停用连接片。

   (9)当保护装置直流电源消失或振荡闭锁动作不复归时,发出信号。

   (10)在Ⅰ段70%整定启动值处短路时的整组保护动作时间不大于0. 03s

   (11)按被保护线路出口最小短路容量,规定对距离元件动作灵敏度的要求。

   (12)装置设有可供选用的下列重合闸后加速回路:

   1)瞬时加速Ⅱ段或Ⅲ段。

   2)恢复原有Ⅰ、Ⅱ段。

   3)Ⅲ段带可以躲过振荡的短延时。

   (13)有手动合闸及重合闸出口金属性三相短路时可靠跳闸的措施,并留有相应的控制用端子。

   (14)装置应能与收发信机配合,构成高频闭锁距离保护。此时,不能降低距离保护本身的原有性能,也不必改变其接线回路。

   (15)规定整套装置的电流回路及电压回路功耗:

   1)对于交流电流回路,在额定电流下包括零相在内每相不大于12VA

   2)对于交流电压回路,在额定电压下每相不大于30VA

   3)对于直流电压回路,正常运行时不大于40W,故障保护动作时不大于150W